关于缴纳2012年度会费的通知
作者:建筑钢结构委员会 时间:2012-02-10 14:09:13
摘要: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作为国家住建部直属行业协会,秉承为企业、为专家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作用,在产业政策制定、行业标准规范修订、推介企业品牌、开展技术咨询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行业的影
摘要: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作为国家住建部直属行业协会,秉承为企业、为专家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作用,在产业政策制定、行业标准规范修订、推介企业品牌、开展技术咨询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行业的影
各会员单位:
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作为国家住建部直属行业协会,秉承为企业、为专家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作用,在产业政策制定、行业标准规范修订、推介企业品牌、开展技术咨询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行业的影响力逐年提高。
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03]95号)文《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章程》相关规定,凡申请加入协会的企业享有参加各项服务活动的权利,同时具有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
接此通知后,请各会员单位按时交纳2012年度会费,对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的活动的企业,视为自动退会。协会将取消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并在相关网站或报纸上予以公示(2012年7月底将在行业网站公示一批未交本年度会费企业名单)。
2012年会费标准:副会长单位1万元/年;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理事单位2500元/年,一般会员单位1800元/年;
开户行:北京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
户 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帐号:0200001409014459310)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院内2号楼建筑钢结构委员会100835)
联系人:董春 010-58934476 1366116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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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建筑钢结构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