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国钢结构金奖”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建筑钢结构分会 时间:2011-05-24 17:13:55
摘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行业组织、各会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中国钢结构金奖”每两年评选颁奖一次。为进一步规范金奖工程的评审工作,及时反映我国建筑钢结构领域的最新成果。经研究,从2011年下半年起,继续开展“中国钢结构金奖”工程的申报、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行业组织、各会员企业要高度重视钢结构金奖工程的推荐工作。推荐工作是做好评选工作的基础,对企业申报的参评项目,原则上应由各地市行业组织进行初审把关,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确保报送的参评工程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对没有地方行业组织的地区,会员企业可按照评选标准组织申报,申报资料直接报送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
(二)推荐、申报的要求。严格按照《中国钢结构金奖审定与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重点推荐2010年-2011年度新竣工的、或已经投入使用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城市大型公建项目、标志性建筑、轻轨、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等,在施或未验收的工程暂不推荐。
要把那些真正代表当今钢结构建设水平的体量大、结构新颖、创新价值大、技术含量高的精品工程,把那些质量最好、造型独特、影响力大型钢结构工程推荐上来,宁缺勿滥、不搞平衡。
要认真核实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资料的完整性,对弄虚作假、夸报瞒报的,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申报单位二年参加金奖的评选资格。
各地、各会员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过时不再受理,以确保金奖推荐工作的严肃性。
(三)严把申报、推荐项目的资料关。对各地行业组织、各会员企业申报、推荐的金奖工程参评资料,请认真按照《中国钢结构金奖审定与管理办法》中要求的规格、内容进行提供,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在资料初评初选的基础上,将组织现场复查专家小组,从2012年开始,对申报项目分片区、分项目逐一复核考评,再进入中国钢结构金奖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程序。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筑钢结构委员会作为2011年的“中国钢结构金奖”申报工作办事机构,联系人:尹敏达 13901048372
顾文婕 010-58933731 13681254318
邮 箱 ggwwjj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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