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被指产品质量不合格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9-29 16:00:47 [收藏]
    江苏敦邦诉其违约
    关键词:合格 产品质量   江苏
        江苏敦邦诉其违约

        日前,本报接到江苏敦邦方面的投诉。投诉称,鸿路钢构与江苏敦邦所签订了供货合同,但在履行的过程中,先后出现交货延误及钢结构不合格问题,造成江苏敦邦方面工程进度一再延迟。同时,江苏敦邦称鸿路钢构不愿回应其提出的损失索赔要求。

        江苏敦邦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2011年1月8日,鸿路钢构与江苏敦邦签订“钢构产品加工承揽合同”,江苏敦邦委托鸿路钢构加工钢构件。合同约定了钢构件的单价、合同暂定总价、材质、质量和技术要求、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交货期为:2011年2月18日发货,3月5日发完。

        但在合同履行中,鸿路钢构方面实际开始发货时间为3月8日,后又因质量问题3月30日至4月8日之间停止发货,直至4月13日,合同约定的所有钢结构部件才交付完毕,一共拖延了38天。江苏敦邦称,这使得其厂房施工严重拖期投产。

        质量问题导致交货延误

        江苏敦邦认为,在鸿路钢构交付的钢结构部件中,部分产品油漆在出厂前大面积脱落和损坏;一部分焊缝外观成型较差,造成钢结构质量隐患;另外所有连接板均未进行抛丸除锈处理,高强螺栓的抗滑移摩擦面的粗糙度根本无法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而鸿路钢构交付的吊车梁部件,普遍扭曲超标,个别肉眼辨识就有几处扭曲,偏差较大的吊车梁根本无法满足安装精度。

        江苏敦邦常务副总经理孙海亮告诉记者,公司最终只能派遣了一名工程人员到鸿路钢构蹲点,才让鸿路钢构后续交付的钢结构部件达到了质量要求。但由于首批发货日期已经比合同约定日期延误了18天,现场的施工补救又造成交货时间的更大延时,对公司生产带来了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鸿路钢构称索赔额难接受

        在记者向鸿路钢构方面求证和采访的过程中,该公司副总经理、董秘何的明承认前期交货给江苏敦邦的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他否认鸿路钢构对于江苏敦邦的索赔要求置之不理的说法,表示双方曾有过多次沟通,公司曾派人拜访江苏敦邦的董事长,但对方不愿见面。

        何的明对记者表示,鸿路钢构不会推卸其该承担的责任,但是问题要具体分析,不能把责任全部推给鸿路钢构。此外,何的明对江苏敦邦“总共600多万元的合同,要索赔200余万元”的做法表示不理解和难以接受。
  • 点击下载

  • "欢迎大家转摘!转载须注明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网(www.CCMSA.com.cn)谢谢合作!"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