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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轻型集成房屋设计制作与安装资格审查意见公示
作者:建筑钢结构分会     时间:2021-09-13 14:48:21     
摘要: 根据《轻型集成房屋设计 制作与安装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协会对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轻型集成房屋设计 制作与安装资格的企业资料进行了审查核实,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请相关部门和企业查阅。


  根据《轻型集成房屋设计 制作与安装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协会对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轻型集成房屋设计 制作与安装资格的企业资料进行了审查核实,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请相关部门和企业查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企业持有工程质量和社会信誉方面的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8号 218室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集成房屋分会
  联系电话:010-58934476  58934961
  邮  箱:gangwyh@163.com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集成房屋分会
                             二O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轻型集成房屋设计制作与安装资格评审意见表
企业名称 申请资格等级 审查意见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轻型集成房屋设计制作与安装壹级 同意轻型集成房屋设计 制作与安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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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建筑钢结构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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